酒駕「零容忍」,酒駕「醉不行」
依據107年酒駕交通事故統計,A1類(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)案件總數及死亡人數都是五年來首度飆高。107年件數從85件升為96件,較上年度增加12.94%;死亡人數從87人升為100人,較上年度增加14.94%。
立法院於3月26日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修法後酒駕累犯、拒絕酒測都將加重處罰,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、酒駕累犯致死或重傷等情事發生,應即沒入該車輛,吊銷駕照,並不得再考領駕照。另外也新增「強制酒精鎖」、「同車乘客共同責任」等處分。酒駕造成重傷或致死案件中,若情節重大,則可比照《刑法》殺人罪或傷害罪,也就是酒駕「故意」殺人的判決,最重可判處死刑,行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後,將送立法院進行審議。
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,希望社會上有更多關心酒駕議題的人,「零酒駕」這個目標,需要全民共同努力,發揮愛心與道德心,好比賣酒的酒商、喝酒的酒伴,離開之前,關心一下有沒有人會酒駕回家,共同發揮監督的力量。我們不斷從電視新聞畫面看到酒駕者破壞交通秩序,讓多少人傷心、家庭破碎,希望司法院法官在量刑時,也能符合社會期待與國人的要求,讓每個人都能免於酒駕危害的恐懼與損害。
高雄區監理所長提醒您,交通部已明確宣示訂定「酒駕零容忍」之目標值,並提出防制酒駕策略,希望透過加重處罰,來防範民眾的僥倖心態。「酒駕零容忍」已是全民共識,防治酒駕每年都是各縣市重點業務,正確做法應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指定駕駛代客叫車,這也是交通部今年重要宣導項目。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
資料來源網址:https://g.yam.com/C5Cg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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