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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零容忍,罰鍰無上限!

酒駕近來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,因為酒駕行為影響的層面不僅是個人,而是會造成一個、二個,甚至多個家庭的破碎!有鑑於酒後駕車案件層出不窮,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法 ,無非是為了導正飲酒駕車的錯誤行為,也因此祭出重罰,將於10871日起施行。

處罰條例第35條將因駕車種類、酒測值級距的不同而提高罰鍰,當酒測值達0.15MG/L(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3)以上,機車罰鍰為15000~9萬、汽車罰鍰3~12萬,須吊扣駕照1~4年甚至吊銷駕照;酒駕累犯第二次機車罰9萬、汽車罰12萬,第三次以上者按次加罰9萬,均吊銷駕照;至於酒駕拒測,罰鍰18萬元起跳,拒測累犯則按次加罰18萬,同樣須吊銷駕駛執照。以上有關酒駕累犯及拒測累犯的按次加罰規定將「無上限」!酒駕案件除了罰鍰額度的加重、駕照處分之外,還須上道安講習。

此外,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更提醒幾項新增罰則,包括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要受罰600~3000元、酒駕累犯或拒測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沒入車輛的規定;另外將於10931日起實施車輛加裝酒精鎖,酒駕經吊銷駕照者,須接受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的措施。

酒駕新法零容忍,是為了保障你我用路的安全,酒醉上道命不保,喝酒不開車才是真王道!
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

資料來源網址:https://g.yam.com/EMYF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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