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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-其他注意事項

(1)應穿著有利駕駛人注意到的衣服:清晨或黃昏、夜晚出門時,應穿著淺色系或鮮豔的的衣服,或攜帶有反光或發光的物品,避免暗色系的衣服,以增加汽、機車駕駛人注意力。

(2)行人結隊成行:應靠路邊行進,並應依警察人員指揮或其所指定區間分段保持適當距離通行。

(3)盲人通行道路:應攜帶白色手杖或有人扶持。

(4)未滿十四歲行人道路行走: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,擅自穿越車道,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戲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阻礙交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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